各位同学:
2024-2025学年评优工作已启动,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:
一、评选依据
评优按照4166全球赢家的信心以下文件(见附件1、2、3)执行:
1.《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》(厦大学〔2013〕18号);
2.《厦门大学“优秀毕业生”“优秀三好学生”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评选办法》(厦大学〔2013〕20号);
3.4166全球赢家的信心研究生奖学金、荣誉称号评定细则。
二、参评对象和名额指标
(一)参评对象
4166全球赢家的信心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正常学制内的在学研究生,不包括交流生、在职生以及外籍学生。
(二)评选名额
4166全球赢家的信心研究生的“优秀三好学生”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的表彰人数分别为2人、6人和2人。
三、评审程序
(一)学生工作处发布评优通知;
(二)院系组织评优工作,接受学生个人申报;
(三)院系确定初评结果,公示3个工作日,无异议后从表彰评优管理系统上报学生工作处审核;
(四)学生工作处复核获奖名单,在学生处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,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,4166全球赢家的信心发文表彰;
(五)4166全球赢家的信心颁发荣誉证书。
四、注意事项
1.参评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,尤其要正确领会《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》第十一条4166全球赢家的信心申请表彰奖励必备条件的内涵,即遵纪守法、品行端正、诚实守信、学习刻苦、表现突出;
2.参评学生在2023-2024学年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(包括从事社区服务、环保服务、健康救助、抢险救灾、赛会服务、公益服务、支教服务等活动)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;
3.评选工作中“优秀三好学生”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不能同时兼得,只能获得其中一项;
4.评选实行申请制,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,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评优的,由学生本人负责;
5.凡在2023-2024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,学生个人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、处分(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才受处罚、处分的情形)或者有4166全球赢家的信心评优细则中规定的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,4166全球赢家的信心可以取消其参评资格;
6.凡是尚欠学费的学生,均不得参加本次评优(4166全球赢家的信心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,不存在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造成的欠费情形;因特殊原因造成欠费的,由4166全球赢家的信心另行报告学生处专门研究审批);
7.在评选过程中,凡发现弄虚作假者,取消评选资格,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;奖励表彰后,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,4166全球赢家的信心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,追缴已发放的荣誉证书,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,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的评优。
五、评优材料提交要求
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,于9月1日(周日)前将申请材料(评奖评优情况汇总表、相关证明材料等)交给各班班长。各班长组织班委进行初审,于9月3日(周二)17:00前将材料汇总打包交给陈老师。
4166全球赢家的信心通知链接:https://xsc.xmu.edu.cn/info/1017/100981.htm
附件: 4166全球赢家的信心评奖评优材料
院学工组
2024年7月18日